西藏門巴族特有的婚禮習俗(3)
昭懿
交換婚
由于彩禮是個沉重的負擔,一些人家便以換女兒為媳的形式解決婚事,這樣雙方就不必繳納彩禮,到結婚時只需舉行簡單的婚禮即可。這種交換婚一般是在對等的條件下進行的。如果雙方孩子的年齡大小不一,經協(xié)商也能達成默契,年長的可以先嫁,待對方女兒長大成有再同自己的小兒子成婚。
試婚
試婚是一種未正式結婚先同居的婚俗形式,西藏和平解放前流行于墨脫門巴族中。試婚同青年男女婚前的自由戀愛不同,它是在青年男女相愛的基礎上,經過一定的程序和儀式,如男到女家求婚,并征得雙方父母的同意而結成的事實上的婚姻關系。
它也不同于因無力支付彩禮而形成的服役婚。試婚期間,男子并無義務無償為女家辛勤勞作(主動幫助是另一回事),既可住在女方家,也可住于村內“吉康”(公房)或房屋寬敞的好友家中。如果男女經過一段時間共同生活合的來,便會商量結婚事宜,也有因性格不和或另有新歡而告吹的。男子主動提出終止關系往往要受罰,需賠償女方一些費用。試婚在墨脫門巴族中較為普遍,這是一種遠古婚姻遺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