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靈魂信仰民俗
人來瘋
靈魂信仰,來自于原始宗教的萬物有靈論。其主體是靈魂不滅,永存人間。根據(jù)考古挖掘資料判斷,這種觀念在中國最遲在舊石器晚期就已出現(xiàn)。到了氏族社會時期,又有進一步發(fā)展。如半坡人小孩的墓葬中,用作棺蓋的缽或盆的底部往往有人工打制的小孔,這個小孔就是為了讓小孩的靈魂通過,與親人自由相見用的。進人奴隸社會后,在這種信仰的驅(qū)使下,殷周時期不僅盛行人殉、人牲習俗,而且厚葬成風。秦漢時期,一些進步的思想家對“靈魂不滅”、“人死為鬼”的觀點進行了深刻的批判,對死和死亡的現(xiàn)象作出了令人信服的解釋。然而,靈魂信仰仍然深深地滲透到社會的各個階層。東漢末年,佛教傳人中國,它所主張的輪回果報思想與中國原有的靈魂信仰融合起來使其更加完善、深化,從而產(chǎn)生了更加巨大的影響。
舊時,陜西靈魂信仰的內(nèi)容主要有:
一、人死為鬼
中國古代人認為,人死靈魂化為鬼,鬼住在其墳墓或祠堂中。在這種觀念支配下,歷代帝王要求死后也能像生時一樣處理政務和飲食起居。既然生時有朝寢,他們就要求死后也有廟寢。《漢書·韋玄成傳》載:“京師自高祖下至宣帝,與太上皇、悼皇考各自居陵旁立廟,并為百七十六。又園中各有寢、便殿。日祭于寢,月祭于廟,時祭于便殿。寢,日上四時;廟,歲二十五祠;便殿,歲四祠。又月一游衣冠。”這種陵內(nèi)建寢的思想,自然是以死者靈魂滯留墓室內(nèi)為前提條件的。據(jù)考古挖掘,漢高祖的長陵,有為祭祀陵寢而建的齋官。據(jù)文獻記載,漢武帝的茂陵,就有五千多人侍奉。他還下令將數(shù)千名年輕貌美的宮女安置在陵園中,讓她們侍奉他的“靈魂”起居,晨供梳理洗漱之具,日供四食,夕供寢具,如同生前的宮中生活。
佛教傳入中國后,帶來了人死為鬼,鬼要入陰曹地府接受審判,根據(jù)審判結(jié)果,或下地獄,或托生為人的說法。民間接受了這種說法,但又堅持原有的觀念,認為鬼住在墳墓、祠堂之中。佛教認為,地獄在“南瞻部洲”地下深60萬里處(見《俱舍論》)。民間以為地獄在離人很近的冥冥處:初級的在本鄉(xiāng)社廟,中級的在縣城城隍廟。民間還認為,從墳墓出來,或地獄不收的游魂野鬼時常要找人麻煩,人的一生時刻受著鬼的控制。
二、祖靈崇拜
民間認為祖先的靈魂永遠是子孫福祿延綿的保護神。相信人死化為鬼后雖入陰間生活。但仍需要陽間子孫給予照顧。照顧周到的,亡靈會保佑全家幸福生活,否則會降禍于不孝子孫。所以長輩死后,子孫們要給他穿戴一新,為他提供陰間生活所需要的錢財,為他構(gòu)筑陰間的住房,使他高高興興進入陰間。作為子孫后代每年要定期祭祀祖先,提供食物和錢財,讓祖靈生活安寧,有足夠的精力和財力保佑子孫后代。建國初期,民間對敲菩薩雖有異議但不甚關(guān)注,若扒倒祖墳便大吵大鬧以死相拚。
三、厲鬼
厲鬼,就是惡鬼。古人迷信,以為鬼和活人一樣,也有吃飯穿衣等基本生活要求。如能及時受到祭祀,就能過上溫飽生活。無人奉祀的鬼饑不得食,寒不得衣,不得不在人間作祟,借以索取生活必須品,便成為“厲鬼”。古人云:“鬼有所歸,乃不為厲”(《春秋傳》),相信鬼只要受到祭祀便不會化為厲鬼。明洪武八年(1375),中央政府命令各州、縣、里都設祭祀“無祀鬼”的專壇,叫厲壇。清代規(guī)定每年清明日、中元節(jié)、十月初一各祭祀一次厲壇。
清代同官縣(今銅川市)祭祀?yún)枆瘯r,先把城隍塑像從城隍廟抬到厲壇中央。為它供獻的祭品為一只羊,一頭豬,一束帛;祭器是四只籩,四具豆,二只簧,二只簋。祭祀?yún)柟頃r之所以抬來城隍,是因為它是主管冥事之神,有它坐鎮(zhèn)鬼就不敢侵犯祭祀者。城隍塑像一側(cè)是孟姜女神位,相傳孟姜女是同官縣人,所以由她來陪祀。另一側(cè)設“無祀鬼神”之神位。厲壇東西兩側(cè),陳設大量饅頭和面條,專供餓鬼享用。祭祀開始后,地方官吏先向城隍行三跪九叩首禮,再分別向孟姜女和無祀鬼神行兩跪六叩首禮。民間上墳時,除了向墳墓獻祭品外,還要向墳墓周圍拋擲一些食物,這樣做也是為了安撫厲鬼。
四、鬼投胎為人
佛教傳人中國后,帶來了“鬼”投胎為人,人死復為“鬼”,人“鬼”處于無限循環(huán)之中的說法。民間接受了這種說法,相信鬼都希望投胎為人。一個孕婦分娩時,有許多野鬼在她周圍窺伺,想尋找機會投生。但閻王允許投胎的鬼都有神差護送,所以絕大多數(shù)野鬼無法得逞。野鬼因而十分嫉恨小兒,總想待機加害。所以小兒降生后,大人要小心防范野鬼,以免小兒被害。要給小兒佩戴項圈、銀鎖,目的是把小兒的魂魄圈住或鎖住,以免被野鬼吸走。小兒睡覺時,大人如外出,要在其旁邊放一把掃帚,俗信掃帚可以掃掉來犯的鬼魅。
陜北幾乎家家都有袖珍型的“炕頭石獅”,據(jù)說,有驅(qū)鬼的功能,被當作小兒的守護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