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俗 女子終生不與丈夫同房(2)
玉翠子
有的女子,因決心要過獨身生活,雖瞞著父母已秘密自梳,但終因拗不過父母的逼迫而出嫁,所以只好采取婚后“不落家”的辦法來應(yīng)付父母。蓄意不落家的婦女,臨嫁時秘密請知己的大嫂大姐們傳授洞房花燭之夜的應(yīng)付辦法,并請金蘭姐妹特制一套防衛(wèi)衣服,衣服制成上下相連,夾口處縫得特別牢固,讓新郎無法扯開。自帶一把剪刀作自衛(wèi),不讓新郎貼近其身。如新郎以暴力相逼,即高聲呼救,以金蘭姐妹扮演的大姐,聞聲后便集體前往救護,幫助新娘解脫。在夫家住至三日,“回門”后就不再返回夫家了。
不過,不落家婦女,在夫家仍是主婦名分。夫家如有紅白喜喪之事時,還要派人回去以示關(guān)照。若是翁姑或丈夫過世,必須親自回去“上服”盡孝執(zhí)喪。本人要是病危將逝時,不能留在娘家辦喪,必須回到夫家去待終。彌留期間的飲食、醫(yī)藥及身后費用,均由女家來負責。夫家要以主婦之禮儀進行辦喪。遺產(chǎn)留給妾侍或庶出子女。也有不回夫家而死于“姑婆屋”或尼姑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