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爾沁蒙古族婚嫁習(xí)俗(2)
煙雨過客
4、再婚
被拋棄的女人或配偶過世的男女有再婚之習(xí)俗。如丈夫嫌棄老婆,留下孩子后,不給其生活用品,并攆回娘家(有的拿走結(jié)婚時帶來的嫁妝)。娘家重新為其找婆家,但很難找到稱心的女婿。多數(shù)人不愿娶被拋棄的女人,因此,有的女人就一輩子過獨身生活。
丈夫過世的婦女在其婆家親戚中無繼婚兄弟的,過滿帶孝期(1年或3年)后,娘家或婆家為其重新找對象。結(jié)婚時有子女的原婆家留下孩子,若是兒子更不能隨娘走。若是女孩子有的讓其跟娘走。婆家不但不給其生活用品,反而從娶親的男方接受那里一定的彩禮。老婆過世的男子再婚時與初婚時一樣送彩禮。與老公過世的寡婦結(jié)婚則不需太多的費用。未過中年的人結(jié)婚時基本遵循一般婚禮的習(xí)俗,已過中年的人結(jié)婚時只需請近親舉行簡單的儀式。
5、招贅婿
家中無兒子或老大是姑娘的人家,在其兒子年齡小,父輩年老體弱或主人是寡婦的,招贅婿于家門,以依靠女婿過日子。家中老大是姑娘,其兒子年齡小而招進的女婿須等內(nèi)弟長大娶親后才與媳婦回老家或當(dāng)?shù)胤殖鰡芜^。無兒子的人家所招進的女婿為岳父母養(yǎng)老送終。
被招進的女婿因親自到女方家效力,因而所交的彩禮甚少,與其它婚禮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