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生命禮俗禁忌揭密
龍宇昊
民俗禁忌是民眾生活中共同遵守、不可觸犯的規(guī)范,許多人將民間禁忌視為「迷信」,其實多數(shù)禁忌是可以科學、理性來解釋,諸如有關孕婦禁忌,揆其原意就是要讓孕婦多休息、免勞動,鬼月禁忌則是為了提醒民眾小心行事,避免危險。當然也有許多禁忌只是「想當然耳」或諧音所產(chǎn)生,諸如賭徒不可吃蝦否則會「輸?shù)轿r蝦蝦」;不可喝舒跑,否則會「輸?shù)脚苈贰?;參加喪禮不說再見;在漁民家吃魚不能將魚翻身等,這類禁忌也是在于尋求心靈的安頓。
民間禁忌有其普遍性,是民眾普遍遵循,避免觸犯的生活法則,但禁忌并無強制性,質言之,不遵守民俗禁忌并不違法,但一般民眾卻都抱持「寧可信其有」的心態(tài)。遵守禁忌至少求得心安,不守禁忌則將內(nèi)心不安,或引起他人不悅。
至于禁忌的真實性則是「信不信由你」難以驗證真?zhèn)?。臺灣民間的生活禁忌種類繁多動則得咎,其中生命禮俗是指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必需遵守的禁忌,包括生育、作十六歲、結婚、喪葬等內(nèi)容。由于人生的每一階段都必須認真面對,以祈求平安順遂,因此生命禮俗的禁忌也特別繁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