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濉溪風(fēng)俗(3)
舊情劫
婚嫁禮俗
一、說媒
舊社會男女婚姻全聽命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成婚,先由男家父母通過媒人持庚貼至女家說親,謂之“求婚”。女家同意后即將庚貼留下,并把女兒的年庚八字交于媒人帶回,以便請算命先生占算二人是否合婚。
二、過啟
過啟古稱“納采”。男女年庚八字占算合婚,雙方同意結(jié)親后,男方即可向女家“過啟”。啟上寫有“白玉種良田,千年合好;紅絲牽繡幕,百世良緣”字句,以示誠意。遣媒人擇定吉日帶絲帶2副、針2包、線2團、紅布6尺、銀耳墜2副及酒、魚、肉、雞、糕點等聘禮送至女家。女家收下聘禮,除回送男家筆、帽等物外,另寫“回啟”。啟貼上寫有“蘭桂同榮,山河永固;陰陽定位,地久天長”的語句,以示允諾。
三、看日子
過啟之后,男方請來“算命先生”按雙方生辰進行“推算”,擇定迎娶吉日,俗說“看日子”。大都選擇二、四、六雙日。喜日定后,用紅紙寫上書貼,再遣媒人送至女家求娶。此后,雙方家中則忙于籌備結(jié)婚事宜:男家備新房,置衣物,給新娘做紅衣(謂之“上轎紅”),并約好鼓樂、彩轎等。女家為女兒做嫁妝,添置衣物等。嫁妝多少隨家庭條件各異,多為4件、8件、13件。
四、迎娶
成婚前一天,男家門前張彩掛紅,貼上喜對聯(lián)。鼓樂、彩轎發(fā)至女家,謂之“過轎”。有一男孩壓轎前往,后面跟著兩個抱雞的,先抱去一只公雞,回時女家送一只母雞一同抱回,以求吉利。轎桿上掛豬肉一塊,謂之 “離娘肉”。富豪之家還備有三洋槍、對子馬、金瓜鉞斧朝天蹬,雞鴨鵝籠高提燈等。女方親朋都到女家送禮,俗稱“添箱”。出嫁女子則少吃飯食,謂之“餓嫁”,母親還要向女兒交待一些婆家規(guī)矩。晚飯后,嗩吶鼓樂齊奏,至中夜。
次日凌晨,出嫁女子則梳妝打扮,穿上男方送來的“上轎紅”,謂之“上頭”。由女方叔伯或兄長背上轎子,也有用椅子抬到轎前上轎的。關(guān)上轎門后,嫂子要端來一碗面水潑向轎腿,俗謂:“潑出去的水,嫁出門的女”,以示能安分守己過日子。這時?女家要送給轎夫“上轎禮”,否則,轎夫遲遲不發(fā)轎。轎起登程,要鳴炮奏樂,新娘往往放聲哭出村外。女之兄弟兩人隨轎左右送行,謂之“押轎”,半途方回。陪辦的嫁妝由人抬著一溜排開跟隨其后。沿途遇村、橋、廟宇、岔路口則燃放爆竹驅(qū)邪。
五、拜堂
花轎來至男家村前,要放炮迎轎。轎至大門口,男家還要給新娘“下轎禮”。新郎至轎前,朝之三揖,謂 “拜轎神”。然后由女儐兩人攙扶新娘出轎,由“胭粉客”引路,慢慢走在由兩條蘆席輪番鋪墊的路上,使之腳不沾土。此間,由男家兄長抓著盛放在竹篩中的紅棗、花生、核桃、栗子、桿草等物不住往新娘頭上、身上拋撒,謂之“撒帳”。至香案前,新郎、新娘分左右站定,由贊禮主持先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對拜,然后入洞房。新郎用秤桿挑去新娘頭上的“蒙頭紅”,意為“新人見面、稱心如意”。
待親朋滿座、賓客盈庭之際,新郎、新娘再同到香案前,向親朋尊長一一跪拜,大家送給“磕頭禮”。禮畢,再酒宴開始,親朋歡聚一堂。
六、洞房
酒宴過后,由兩個兒女雙全的婦女為新郎新娘鋪床,把早已準備好的紅棗、栗子等物置于鋪蓋之下,意為 “早立子”。然后為新娘“開臉”,由妯娌們用紅絲線將新娘臉上不規(guī)則的毛發(fā)揪掉,邊揪邊唱:“揪臉人不怠慢,揪臉還得紅雞蛋。紅雞蛋,滿臉轉(zhuǎn),今年喝喜酒,明年吃喜面。”妯娌嬉鬧,煞是有趣。晚上,不論長輩、晚輩、年齡大小,均可鬧新房,謂之“三天不分大小”。待鬧房人退后,新郎拜過雙親及長輩才可回房就寢。好事者,常藏于室內(nèi)或門外竊聽竊看二人談話與舉動,以資談笑。
七、認祖 拜三朝
新婚第三天,新郎新娘由妯娌們陪同前往男家祖墳祭拜,謂之“認祖”。然后回家拜見長輩、平輩,受拜者均需送新娘“磕頭錢”,稱“拜三朝”。是日,新娘兄弟多前來會見,告知回門日期。
八、回門
三朝后,大都選擇婚后第六天,新郎、新娘同往女家拜見岳父母和女方親友,謂之“回門”,女家盛宴招待“貴客”。午后則回,不準在娘家過夜。至此,婚嫁即告結(jié)束。
以上系建國前后縣境內(nèi)婚嫁禮俗之大略。除此之外,境內(nèi)還有其他婚姻雜俗。
童養(yǎng)媳。俗稱“團兒媳婦”。舊時,窮苦人家將無力撫養(yǎng)的童年女孩許給人家為妻,因年小不能舉行婚事,故養(yǎng)在男家。待女孩長至16歲后,便完婚,謂之“圓房”。建國以后,此俗禁絕。
寡婦改嫁。舊時,寡婦改嫁倍受譴責(zé),認為有失貞操。要受到婆家各種刁難、凌辱,連各式禮儀也被廢除,不能坐轎,不放炮,不宴請賓客。有的被公婆轉(zhuǎn)賣他人,如不從則施行搶親。
招女婿。舊稱“入贅”,俗稱“招養(yǎng)老女婿”。有女無男孩之家,為傳宗接代,繼承家業(yè),故招婿為子。舊社會,應(yīng)招為婿者多被人歧視,特別是女家父母死后,女方叔伯多給予刁難,無法繼承家業(yè),甚至有的被趕出家。
兩換親。兩家男子因家貧無力娶妻,又均有姐妹未嫁,則互換成親,稱“兩換親”。這種婚姻多不遂心愿,為此哭鬧者甚多,有的則以死抗婚。后此俗漸除,但未絕跡。
民國以來,機關(guān)、學(xué)校少數(shù)人中始興自由結(jié)婚。婚儀較簡單,新郎新娘以鞠躬答謝來賓,然后宴客。但民間多數(shù)仍沿用舊習(xí)。自從國家頒布了婚姻法,男女婚姻才得到自主。一般經(jīng)人介紹,雙方先見面,再互到家中相看,中意后,再定親。有些青年不須別人介紹,雙方在共同的生活勞動中,建立了感情,自由戀愛。包辦婚姻的習(xí)俗已逐漸革除,寡婦再嫁為政府所提倡,不再受人歧視。今日男女戀愛婚姻,不計錢財,重在品德,重在相敬相愛?;槎Y也不遵循舊俗,坐轎逐步改為徒步和坐車。出現(xiàn)了茶話結(jié)婚、旅行結(jié)婚和舉行集體婚禮的新風(fēng)尚。80年代以后,又提倡“女娶男嫁”,男至女家落戶受到歡迎,權(quán)利平等,不再受到歧視和刁難。
近幾年,少數(shù)家庭出現(xiàn)了父母干涉兒女婚事的不良現(xiàn)象,而且索要彩禮之風(fēng)漸盛。彩禮,少則幾百元,多則上千元,還要男方置辦高級衣物、蓋新房。男方為娶親往往負債累累,“喜”事變成了“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