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豐縣婚嫁禮俗
柳思醬
婚嫁為人之終身大事,長豐縣境禮俗頗多。
提親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說的是舊時婚姻,解放后已有較大改變。
當代社會,專職的媒人(亦稱“紅娘”)幾乎已消失,媒人常由親戚朋友擔(dān)任。男女聯(lián)姻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為覺得男女條件相當,“門當戶對”便熱心撮合;一種為男女雙方自由戀愛,后托合適的親朋作媒。
見面
男女雙方對基本情況滿意后,媒人便安排見面,俗稱“相親”。地點多在飯店或媒人家,男女青年及家長參加。見面后一般讓雙方相互了解一段時間,以確定雙方是否情投意合。
相門頭
見面后,男女雙方均感到滿意,便要擇日到男家相門頭。相門頭即看男方的家庭情況,是聯(lián)姻的重要程序。
雙方都要請至親到場參考意見。當日,男方需備宴招待,為女孩置辦兩套衣服,給一定數(shù)額的見面禮(未相中者不行此禮俗)。
合“八字”
相門頭后,男方需將生辰八字交給女方,由女方請先生測算。雙方“八字”相合才正式確定訂婚。近年,合“八字”禮俗已漸漸淡化,通常已不大講究。
訂婚
俗稱“訂親”??h境訂婚大多不舉行正式的儀式,但訂婚物品需備齊。20世紀80年代,經(jīng)濟條件普遍不好,訂婚就是兩套衣服。近些年已今非昔比,“三金”(金耳環(huán)、金戒指、金項鏈)司空見慣,有的還要添置手機、摩托車等時尚物品。同時,女方也會初步提出財禮、新房等要求。
男女雙方訂婚后即可自由來往。逢年過節(jié),男方需備煙、酒、公雞等送節(jié)禮,接女孩到男家過節(jié)。
過書子
又叫“下期單”、“下日子”,即確定具體婚期。
過書子也有一套禮儀。期單要請老先生書寫,用紅被面包好,內(nèi)放“包書錢”。由男方一兄弟和媒人送達,一般還另備煙、酒、糖果等物。
過書子時,女方會提出對財禮及新房等的具體要求,由媒人協(xié)調(diào)落實,直至女方滿意為止。此后,女方還會請先生斟酌婚期,確定嫁女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