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漢人的喪葬儀禮
梓晴
臺灣民間另有“撿骨”之俗。撿骨,俗稱“撿風水”,又稱“二次葬”,即人死后第一次葬時比較簡單,埋得較淺,宅兆不包水泥和石灰,不立正式墓碑;待五至七年之后,尸體已經(jīng)腐敗,擇吉日挖開墓地,撿拾遺骨,經(jīng)洗凈、曝曬,再裝入骨壇擇吉地正式埋葬。骨壇又稱“黃金甕”,是高約二尺,直徑一尺的圓形特制陶甕。其款式依性別差別而有所差別:男性的圖案是“雙龍拜塔”,女性的圖案則是“雙鳳搶珠”,壇蓋則都是“前壽后?!薄?/p>
在臺灣西南沿海一帶,“撿骨”屬于專門行業(yè)。專門從事這一行業(yè)的撿骨人俗稱“土公仔”,包工包料。
“撿骨”之俗原本傳自閩、粵祖籍,至今在粵東客家人聚居地仍留存此俗。這與客家祖先早年流離不定的移民生活有關(guān),因骸骨裝人陶甕便于隨家搬家,且若要送返故里埋葬也較輕易,是客家人懷祖念宗、眷戀故土之情的一種體現(xiàn)。不外傳入臺灣后此俗又有了轉(zhuǎn)變,釀成了改葬習俗。即死者葬后,凡遇家運不濟、怪事連連。無丁無財、生意失敗等等,必歸咎于墓地風水欠好,立即擇地另葬。民間有所謂“九葬九遷,十葬萬年”的俗語,意思是說改葬的次數(shù)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