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昌族有趣的偷雞頭與抬鍋蓋-阿昌族婚俗(3)
蔓蔓郎
二是當姑娘和她的意中人的行動已被父母發(fā)覺,或是男方走漏了消息,姑娘的父母不同意,又給姑娘選了另外的小伙子,就會叫自己選中的小伙子趕快來把姑娘接走。于是,小伙子就馬上組織人去,先把姑娘家包圍起來,然后由兩人進家找姑娘,找到后,對她說句"表妹,我來接你了",說完就由一個把姑娘反背起來,緊緊抓住她的雙手,另一個抬著姑娘的雙腳,拼命往回跑。這時,即便是姑娘的意中人來到,也不能闖入女方家中或半路截取,只能眼巴巴望著姑娘被人搶走。這是阿昌族搶親的一種規(guī)矩。
第三種是在戀愛過程中,男女雙方曾立下海誓山盟,但女方中途變心,男方便組織人趁姑娘外出不備之機,半路截住,拉起就跑。這種搶親往往會引起械斗,造成傷亡。
搶親到家,一進門就放鞭炮,當即拜堂,讓姑娘包上高包頭。當夜或第二天一早要將姑娘領到男女較遠的親戚家住下,有時還要躲進深山老林,直到家里與女方家長談判結束,才能雙雙回家。
因雙方終要結成親戚,所以無論原來怎么鬧,男方在搶親后第三天仍要聘請媒人向女方父母求和說親。求和說親儀式在女方家里舉行,女方家一律不負責招待,要由男方家負責招待,并付給女方家的說客工錢。因此,男方除請個說客外,還要請一個燒菜做飯的。談判時間一般三至六天。在這期間,男女代表都要進行激烈的討價還價。但一經(jīng)達成協(xié)議,雙方都既往不咎,和睦相處,常來常往,親如一家。
當然,現(xiàn)在的搶親都是為了湊熱鬧,保留搶親這一形式,一般父母都是事先知道和同意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