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忌雷節(jié)(3)
光遠君
忌雷原因
忌雷,即在第一次或頭幾次春雷時忌出工種地。過去,水族、苗族、彝族、布依族、普米族等以農(nóng)耕為主的民族,都有這種忌雷習俗。
漢族及一些以農(nóng)耕為主的民族,都敬奉雷神,有聞雷輟耕的習俗。
水族忌雷期最長,每年春天第一次打雷,忌生產(chǎn)勞動九天,第二次七天,第三次五天,第四次三天,第五次一天,以后每逢十三天忌一天,直到插秧播種為止。
忌雷期間,不能犁田、耕地、播種,如果違犯,以為雨水不宜,莊稼歉收。忌雷主要是針對每年頭次雷聲而言。這種忌雷的生產(chǎn)民俗形成的原因,可能一是由于敬畏雷神,俗以為雷聲表明天神又開始光顧下界,大地又將生機勃勃。農(nóng)夫必須若干天禁止耕作,以示迎接雷神的莊重。二是以每年第一次響雷為信息標志,確定春耕春種的起始時間。因為頭幾次春雷常在正月下旬,二月上中旬,這時尚屬早春,寒潮未止,所以禁忌過早翻地下種,以免春苗受到寒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