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志異·龍肉》及背后的故事
有人歡喜
蒲松齡的《聊齋志異·龍肉》講的是這樣一個故事:
《聊齋志異·龍肉》原文
姜太史玉璇言:“龍堆之下,掘地數(shù)尺,有龍肉充牣其中。任人割取,但勿言‘龍’字。或言‘此龍肉也’,則霹靂震作,擊人而死?!碧吩称淙?,實不謬也。
《聊齋志異·龍肉》
譯文
太史姜玉璇說:“天山南麓的沙漠中,有個叫白龍堆的地方,從地上挖下幾尺以后,看到里面盛著滿滿的龍肉。人們可以任意去割,只是不能說出‘龍’字來。若有人說‘這是龍肉’,就會有霹靂震響,把人擊死?!苯肪驮?jīng)吃過這種肉,的確不是荒謬之談。
故事里所講的太史姜玉璇,歷史上確有其人,他叫姜元衡。綜合乾隆《即墨縣志·選舉志》及《即墨姜氏族譜》等資料:姜元衡,字玉璇,一字玉璿,號默庵,天啟二年(1622)出生,順治五年(1648)舉人,順治六年(1649)進士,欽授內(nèi)翰林國史院庶吉士,散館授弘文院編修,遷左春坊左贊善兼內(nèi)翰林弘文院檢討,官至侍讀。順治十一年(1654)任江南主考官,后復(fù)升內(nèi)翰林弘文院侍講。順治十四年(1658)提督直隸學(xué)政。
人們常說“天上的龍肉,地下的驢肉”。驢肉,不少人吃過,確實是人間美味;龍肉,自古以來無人吃過,如果真有肯定是天地間第一佳肴。很有身份地位的姜太史言之鑿鑿地聲稱吃過龍肉,真的令人費解。問題是蒲松齡為什么要寫這么一個怪誕的故事呢?了解一下姜元衡曾經(jīng)做過的最轟動的事,對蒲老先生寫這個故事的褒貶之意也就自然明白了。
姜元衡,祖籍萊陽,其祖父年少時因家貧乞討流落即墨。萬歷初年的一個寒冬的早晨,秀才黃嘉善(后來的大明兵部尚書、欽命一品、太子太保,即墨黃氏的代表性人物)在家門口遇見這個小乞丐可憐,見他可憐,就和他聊了幾名,知道他是萊陽人,姓姜,父母雙亡,又見他伶俐乖巧,就收留他進黃家當了奴仆,改名“小自來”,成人后給他取名黃寬。黃家對黃寬仁至義盡,20歲時給他娶了媳婦,生下兩男四女,又供長子黃瓚讀書,中明天啟七年(1627)武舉人。黃瓚的頭一個孩子是男孩,取名黃元衡。黃元衡從出生到考取進士后,一直叫黃元衡,舉人、進士的榜名也叫黃元衡。
明清鼎革之際,黃家的當家人是黃培。黃培,字孟堅,號封岳,黃嘉善嫡孫。他年少有為,襲錦衣衛(wèi)指揮僉事。明朝滅亡后,他毅然辭官回到即墨老家,整日飲酒賦詩,抒發(fā)胸臆。從順治元年至康熙元年,黃培共作詩280余首,略加刪改,收錄266首,命名為《含章館詩集》(上卷)??滴踉?,刻版裝訂成冊,分贈親友,從而埋下禍根。
而此時,身為進士的姜元衡感覺黃家似有搖搖欲墜之勢,便在沒有經(jīng)過黃家同意的情況下,私自上書清廷,改回了姜姓。這件事當然令黃家人很不高興。而進入仕途的姜元衡沒多久因賄賣童生,被監(jiān)察御史劉秉政參劾,被朝廷降級,接著其父去世,丁父憂回家,幾年得不到升遷。
私自改姓在那個時代是為人所不齒的背恩棄主行為,回到家鄉(xiāng)的姜元衡,經(jīng)常被家鄉(xiāng)人指指點點,黃家更不給他好臉色看,黃培及其弟曾幾次當眾羞辱他。再加上仕途不順,使聰明干練、本應(yīng)前途無限的姜元衡深受打擊,對黃培的仇恨也越來越深,他隱忍著、等待著......
黃培在懷明反清思想支配下對周圍特別是親友中的趨附清廷的新貴異常鄙視,其子黃貞明也深受影響。黃培的前妻胞弟藍潤乃清順治三年進士,官至山西布政司使。藍潤有個從弟叫藍溥,藍溥的兒子藍啟新與黃培的兒子黃貞明是同學(xué),這關(guān)系應(yīng)該算是比較近的親戚了吧。但這倆小伙子都年輕氣盛,藍啟新仗著自己伯父是當朝權(quán)貴看不起黃貞明,黃貞明恃明宦后裔自以為清高也看不上藍啟新,兩人經(jīng)常有唇齒之爭。1665年(清康熙四年)春的一天,兩個孩子又吵了起來,吵的過程中黃貞明話說得有點狠,且語及藍溥。藍啟新回去跟父親哭訴、告狀,這下把藍溥給氣壞了,兩個孩子之間的矛盾就演變成了家族之爭。藍溥了解這些年黃培是怎么過來的,也知道他心里的想法,于是拿出家里的《含章館詩集》,從里面摘錄出黃培發(fā)牢騷的詩句,將其告到了衙門。
事情鬧得有點大了。但是當時的即墨縣令樊仕福因病不能理事,就沒有審訊。等到七月中旬萊州知府張應(yīng)瑞到即墨,藍溥又遞狀催促。藍溥之意,本來是想打壓報復(fù)一下黃培,誰知道此事又被金桓利用。
金桓,據(jù)傳是黃培家的佃戶,秀才出身卻不務(wù)正業(yè)。欠黃家佃銀,卻耍賴不還,黃培家人打了他幾下,便懷恨在心,想著有一天一定要報復(fù)。聽說藍溥狀告黃培,他也落井下石交了狀子,把柄也是《含章館詩集》。兩道狀子都同時指向黃培一人,衙門趕緊受理提審黃培。那時,整個案子還沒有擴大,黃培也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便稱病委托兒子貞明和親家江謙受去處理此事。一來江謙受在萊州還有一定威望,二來縣太爺聽完雙方的供詞后發(fā)現(xiàn),這原本就是個簡單的家庭矛盾,便進行了庭外和解。讓貞明給藍溥和金桓賠禮道歉,這事就算結(jié)束了。一場風波在黃家的努力下即將平息了。
發(fā)生藍、金告黃培事后,姜元衡暗自慶幸,但不久因為此案在萊州道私結(jié)平息。待知金桓自萊州回來后,便唆使其聲言到省控告而敲詐黃培,被黃培嚴厲拒絕。金桓祖叔為此又痛打金桓。姜元衡又利用金桓的不滿心理暗使其于康熙五年四月到濟南撫院復(fù)行控告。但撫院認為所控各節(jié)皆無實據(jù),而金桓之祖親又證其品行惡劣,結(jié)果金桓又被撫院按誣告反坐罪,擬將革其學(xué)籍,發(fā)邊流放。金桓大懼,求救于姜元衡。姜元衡見已無法繼續(xù)躲在幕后指揮,乃與黃培徹底撕破情面,直接出面,一心欲置黃培于死地。
姜元衡熟悉官場,極有手段。他在藍、金所供詩句基礎(chǔ)上,又拓展內(nèi)容、升級分析,并與曾在黃家教讀書多年,了解黃家私事的邑中生員、慣訟楊萬曉勾結(jié),收集黃家反清言行,結(jié)合詩句,羅織成一份案情十分嚴重的訟狀。主要羅列了黃培十大罪狀,于康熙五年六月告到省督撫署。山東督撫收到這一訟狀后,認為系叛逆要案,不敢自斷,上奏清廷,請示處理。同年八月,清廷下旨,著山東督撫對此案從嚴審訊奏復(fù)。山東督撫立即組成以巡撫為首的會審團,于康熙七年(1668年)正月三十日對黃培案進行會審,會審?fù)ㄟ^雙方對質(zhì)的形式進行。
即墨著名歷史學(xué)家周至元先生經(jīng)過五年努力,找到當時庭審的原始卷宗,里面完整記錄了黃培文字獄的審訊全過程。下面,是按照這些記錄,對會審的重現(xiàn):
高堂上坐著山東巡撫等人組成的會審團,堂下一側(cè)為原告、一側(cè)為被告,跟本案相關(guān)的人員在庭外候?qū)彙弳栂葟慕忾_始。
審判官問:“你說《含章館詩集》中有隱叛語,都是哪些?一一說來。”
姜元衡答:“培詩中有‘紀年猶列漢春秋’之句,他說出一個漢字,就是不尊我朝年號?!?/p>
黃培辯道:“這是游山的詩,是說鄉(xiāng)村野人不知世事的意思。”
姜元衡說:“他說漢春秋,就是心在思明?!?/p>
黃培說:“今詩人用秦漢唐宋入詩者眾多,難道都是思明嗎?”
這一句沒把黃培問倒,姜元衡又找到下一篇:“問說波方定,蠻鴻遍地多,不知天下事,明日更如何。天下太平,他卻在詩中說明日更如何,這明明就是不軌之意?!?/p>
黃培解釋:“那是崇禎十五年所作的詩?!?/p>
審判官總結(jié):“既是明朝做的詩,到本朝也不應(yīng)刊刻了。”
黃培無詞對答。
在控告黃培隱叛語一項中,姜元衡共舉出9處詩文,黃培都進行了一一辯解。此后他又舉出例子控告黃培在詩文中誹謗清朝,其中有這樣一句:有民皆板蕩,天地不蓬飛。
姜元衡說:“板者反也,如今天下安樂,他用板蕩二字,不是存心誹謗嗎?”
黃培再辯:“此詩也是追傷明亂所做?!?/p>
元衡又道:“你詩中說,世盡爭葵藿,人誰念蕨薇,居然以夷齊自比,不肯獻蕨薇于本朝?!?/p>
這次,黃培雖然也有辯解,但剛說完,審判官就厲聲喝道:“這種謬狂之詩,竟敢在本朝刊刻,你還要強辯嗎?”
在姜元衡控告黃培的十條罪證中,除了這些悖逆詩文外,連他的家人也不放過,比如他告:“黃培母親的墓志銘上沒有清朝年號”、“黃培父親黃宗憲不剃發(fā)并以明朝衣冠殉葬”還有“黃培的兒子取名貞明,有個明字,有不能忘懷明朝之意”……
這些問題看上去可笑至極,黃培只能一一辯解:“當年葬母時,一時糊涂,并非有心。我父親臨終之時,你父親也在榻前,有沒有剃發(fā)問你父親便知。至于我兒子黃貞明,今年已經(jīng)三十歲了,從來就沒改過名字?!?/p>
……
被認定為反清詩句的,除會審對質(zhì)中提到的外,還有:“一自蕉符紛海上,更無日月照山東”、“殺盡樓蘭未肯歸,還將鐵騎入金徽”、“平沙一望無煙火,惟見哀鴻自北飛”。
康熙八年三月十六日,山東省提刑按察使司將審理意見具奏清廷:“黃培因系明朝世宦,隱懷反抗本朝之心,刊刻逆書,已屬不法,吟詠詩句,尤見狂悖,且寬袍大袖,延用前朝服制,蓄發(fā)留須,故違當朝法令,大逆不敬,應(yīng)按隱叛誹薄之罪,但律無正文,無從援引,謹援他律比附,定擬絞罪”。奏疏上秉后,康熙皇帝授刑部轉(zhuǎn)旨山東,批準所擬審理意見。
經(jīng)過四年審訊,黃培文字獄終于結(jié)案。此案雖涉及217人,但最終只有黃培一人判處了死刑,也是康熙皇帝御批的?;蛟S有人會問,詩社、詩集,這些鐵證如山的證據(jù)足以讓參與者同時喪命,為何只犧牲了他一人?一方面是黃家利用關(guān)系和財富疏通,另一方面,也是至關(guān)重要的一點,黃培為避免牽連親友,一人攬過了所有罪名。
康熙八年(1669)四月初一日,黃培走進濟南刑場,從容吟詩:“月光照地明如雪,朔風一夜層冰結(jié)。天涯能不念閨中,閨中淚滴鴛衾血。誰能化做兩鴛鴦,雙止雙飛無暫別。鴛鴦還復(fù)有死生,生愿同衾死同穴。萬古千秋永不離,年年夜夜看明月?!比缓罂犊土x,終年六十六歲。
黃培文字案是清王朝打壓漢族文人的一個典型案例。當時對清朝統(tǒng)治者尚未完全接納的漢族知識分子,深切同情黃培的不幸遭遇。蒲松齡的《龍肉》表達是他對黃培文字獄案的態(tài)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