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獨樹一幟的“藝術(shù)奇葩”(7)
半盞孤茶
五十年代初,著名花兒歌唱家朱仲祿對這兩個名稱作了發(fā)揮,他在《談?wù)劇盎▋骸薄芬晃闹姓f“花兒”與“少年”的意思是這樣的:男的在唱詞里稱女的為“花兒”,而女的則稱男的為“少年”。他們把唱“花兒”也叫“漫花兒”或“浸少年”譬如男的要逗女的和他對唱,就唱道:“這一個‘花兒’是年輕的,你為啥呀不漫個‘少年" 哩?”假如女的要逗男的和她對唱,就是:“好一個阿哥是年輕的,你為啥呀不漫個‘花兒’呢? ”“花兒”與“少年” 這兩個名詞雖有這樣的區(qū)別,但實際使用上并不十分嚴(yán)格。
由于朱仲祿等人的宣傳推廣,大多數(shù)群眾都樂于接受這一解釋,認(rèn)為“花兒”是男歌手對心上人的呢稱,“少年”是男歌手自稱或者是女歌手對心上人的愛稱。久而久之,這種稱呼便成了這種民歌的名稱。
近幾年來,一些同志對這種傳統(tǒng)的看法提出了異議。綜合起來有以下幾種:
第一,認(rèn)為花兒與少年是兩種根本不同的民歌,洮岷地區(qū)的稱為花兒,河湟地區(qū)的是少年。洮岷地區(qū)把花兒從不叫少年,反過來,以前河湟地區(qū)群眾也從來不叫花兒。這兩種民歌,不論從稱謂,還是從唱詞形式、音樂特征看,都不一樣,張亞雄先生最先對這個問題作了論述:
“花兒”,指所鐘愛的女人;“少年”則是男人們自覺的一種口號。追求人生意義,唯有少年為黃金時代,而戀愛鐘情諸般韻事,唯少年能盡所歡。是以歌者雖龍鐘老人,其歌仍然以“少年”名之。楚辭中拿香草比美人,詩人也往往將花比玉,而以“花兒”名其歌,可謂獨擅一格。又說:花事為少年倜儻之行徑,故“花兒”又名 “少年” 。據(jù)其自稱,他這種見解早在一九二一年北京時就已寫成文章了,說明他對“花兒”和“少年”的名稱來源作了長期的思考探索。正因為這是我國第一個花兒學(xué)專家長期研究探討的結(jié)晶,而且在花兒歌詞中找出了不少例證。如:我維的花兒你沒見,萬花中挑下的牡丹。日月就象打墻的板,上下翻,催老了一層的少年。